佳吉快运丢失货物拒绝理赔
我公司08年2月23日通过佳吉快运托运货物10件从深圳到广州,佳吉快运在运输和周转的途中丢失一件货物,现在货运公司说找不到货物了!! 当时托运货物的时候10件货物有办理保价3000元,现在丢失一件货物,所以佳吉货运按照货物保价,应该理赔货物款人民币300元(实际丢失货物价值人民币500。50元)。 我们提供了货物托运单和索赔申请证明给到佳吉快运深圳市观澜办,佳吉快运观澜办说"他们上海总公司说,没有发票,不能理赔货物款,需要我们提供税务局开的发票才能理赔货款"。佳吉快运以没有提供发票,他们不给我们赔付货物款!!!
1。托运单上,没有说需要提供发票才能理赔; 2。货物托运时有买保价的,丢失货物是应该按照保价进行赔款; 3。理赔又不是按照发票的费用赔款,为什么要我们提供发票给他们货运的; |